高标准农田如何高标准管护?

添加时间:2016-04-13 作者: 来源: 添加人: 杨永侠

郧文聚 

    3月28日,《中国国土资源报》三版刊发了《河南辉县土地整治项目调查》一文,并配发了记者《求解土地整治后期管护难》的思考。文章所折射出的土地整治管护难题,也让笔者再次思考:我们该如何建立土地整治长效机制?

    目前,按照我国《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》(GB/T30600-2014),高标准农田建成后,主要基础设施工程管用15年。乍一看,15年,不算短。但再看看日本的农田整备标准40年,就不得不感叹差距之大。而更让人不得不佩服的是,日本的农田整备工程,虽然其主要基础设施的设计寿命是40年,但是实际上能管用多少年呢?答案是60~80年。

    或许有人对此半信半疑。但事实的确如此,笔者曾经赴日本实地考察了解过。日本之所以能够实现土地整治项目的长寿,原因可以概括为“三个高标准”——高标准设计、高标准建设、高标准管护。当然,基础设施也得到了高标准利用。可以说,正是有了这样的高标准农田,人多地少的日本才得以维持稻米自给。

    其实,“三个高标准”我们也有。2012年发布的《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快推进500个高标准基本农田示范县建设的意见》明确规定:国土资源部门牵头建设的高标准农田要“三个高标准”一起抓。

    问题是高标准管护如何落实?在整个高标准农田的设计寿命期内,高标准管护是农田得以高标准利用的基本保障。离开了高标准管护,甭说日本农业基础设施要管用60年,我国国标所规定的管用15年,也是断然做不到的。

    从各地的探索和实践来看,落实高标准管护,其主要方式是将管护责任移交给使用者。这是一个合乎逻辑的,也是国际通行做法。但从我国的具体情况来分析,这又是一个不甚合理、难以执行的选择。

    对于管护来说,什么最重要?当然是资金。然而,资金从哪里来?资金该由谁出?这是困扰我国土地整治项目管护的一个关键所在。

    多数土地整治项目,是把管护责任落实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。而大多数集体经济组织,既没有财力组织管护,也没有能力组织农民开展管护,甚至对一些破坏农田基础设施的行为都难以及时发现和制止。也有一些地方,是把管护责任落实给农户。但是,这些农户,不仅有管护资金的困难,同时还有技术上的困难,因为时下的农田基础设施工程,已经不是百分之百的土方工程,而是需要一定数量的水泥、石子、钢筋,需要一定的专业技术。因此,结果可想而知——建后管护制度陷入空转,出现了记者所反映的“钱无人出,工无人派,损坏无人管”现象。

    笔者以为,建后管护资金,这是国家投资理应考虑的基本内容。如果说,建设一亩高标准农田须一次性投资1500元,那么,要维护好高标准农田设施,50元/亩/年的维护费用同样是必要的。全国10亿亩高标准农田全部建成,就需要每年投入500亿元。当然,考虑到维护工作的专业技术要求,这个活可以由国家出资、土地整治施工单位来承担,就像“物业管理”那样。这是可行的。但再回到当前实际,我们已经建成了6亿亩高标准农田,每年300亿元的维护费用,严格说来却算是年年在欠账。只有尽快补上旧账、不欠新账,用“高标准设计、高标准建设、高标准管护”置换“靠天吃饭”,我们的高标准农田才能真正管用15年,才能为我国农业现代化打下可靠的物质基础。